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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土地征收时缴纳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的通知
引用本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土地征收时缴纳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的通知[J].青海国土经略,2013(2).
作者姓名: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摘    要: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征地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完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 96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土地征收时缴纳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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