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根据中国地震学会章程“会员必须履行会员义务,主动交纳会员会费”的有关规定,经中国地震学会第七届一次常务理事会同意,现将中国地震学会第七届理事会期间的“中国地震学会会员交纳会费制度”公布如下,请全体会员遵照执行。一、中国地震学会第七届理事会期间(2006年—2010年)收取会费标准(1)会费:个人会员:30元/年;学生会员:20元/年;外籍会员和港、澳、台地区会员:每人20美圆/年。会员应在2007年4月1日前,一次交纳中国地震学会第七届理事会期间(2006年—2010年)共四年的会费。(2)凡一次交纳会费1000元以上者,可作为本会的永久会员,终身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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