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地质勘查成果通报制度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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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地质勘查成果通报制度的通知[J].国土资源通讯,2016(24):3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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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国土资源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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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武警黄金指挥部,中央管理地勘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要求,为及时获取并发布地质工作成果信息,引导调控投资方向与勘查布局,进一步提高地质勘查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与服务能力,部决定对原地质勘查成果通报制度作适当修改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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