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监制办法》的通知 |
| |
引用本文: | 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监制办法》的通知[J].国土资源通讯,2016(9). |
| |
作者姓名: | 国土资源部 |
| |
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为保证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的印制质量,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制定了《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监制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