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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 采取三项措施加快农村宅基地整治示范村建设
引用本文:钱正永.嵊州市 采取三项措施加快农村宅基地整治示范村建设[J].浙江国土资源,2006(5):63-64.
作者姓名:钱正永
摘    要:近日,嵊州市在认真总结农村宅基地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出台了相关政策,以加快宅基地整治示范村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扎实基础。一是实行分类指导。宅基地整治示范村分为三类。二是严格规范运作。申报农村宅基地整治示范村。需村委会书面申请、新农村建设规划、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拆迁协议等6项资料,经当地乡镇政府和国土所审核同意后报国土局立项。以村为实施主体,乡镇负总责按规划实施,国土所参与全程服务与监管。三是加大扶持力度。在宅基地整治示范村所在乡镇、村和村民投入外,允许整治后多余宅基地依法公开出让。出让金返还用于宅基地整治。

关 键 词:整治工作  农村建设  宅基地  示范村  嵊州市  乡镇政府  相关政策  社会主义  规范运作  全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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