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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是一种法人财产权
引用本文:王希凯.矿业权是一种法人财产权[J].河南国土资源,2003(10):33-34.
作者姓名:王希凯
作者单位: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
摘    要:矿业权是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全称,它是依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权能分离而产生的,是由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派生出来的他物权,具有不动产物权的某些法律特征,也是财产权的一种形式。设立矿业权,可以使矿产资源所有权与人们对矿产资源进行勘查、开采的权利相分离,构成独立的财产权。因而矿业权也是从事矿产勘查、开采企业的投入所创造的法人财产权。  一般说,法人财产权是法人企业对自己已经占有的资产具有一种完整的占有、使用、收益、支配和处置的权利。拥有独立的财产是企业法人在法律上被承认的首要条件。即使全部资本属于国家的企业,国家授予…

关 键 词:《矿产资源法》矿业权  法人  财产权  探矿权  采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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