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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注意的几点事项
作者姓名:马洪艳  李冬琛
作者单位:山东联谊服务中心,山东,济南,250010;南京财经大学,江苏,南京,210046
摘    要:2006年1月1日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新税法规定5个月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交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关 键 词: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  法规  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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