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有权直接处置国有划拔土地使用权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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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袁俊杰.人民法院有权直接处置国有划拔土地使用权吗?[J].河南地质,2011(9):4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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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袁俊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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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睢县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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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例
睢县城内居氏杨某欠周某债逾期未还,周某诉至法院,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责令杨某偿还欠款。杨某无力偿还,周某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将杨某在县城内一片宅基(国有划拨土地)划出8米归周某管理使用,并向县国土资源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为周某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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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使用权 人民法院 处置 国土资源局 变更登记 通知书 县城 宅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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