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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追兔子想到……
摘    要:“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为可分以为百,由名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故名分未定,尧、舜、禹、汤且皆如鹜焉而逐之;名分已定,贪盗不取。”(商鞅·《商君书》)。文中所说的“名分”,就是现代意义的物权的一个概念:权利归属。

关 键 词:兔子  《商君书》  权利归属  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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