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档案为用地单位回损失七百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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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崔伍.土地档案为用地单位回损失七百万[J].河南国土资源,2007(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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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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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沁阳市的土地档案也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为两家用地单位共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2003年,在修建洛阳至常平公路沁阳段时,交通部门已按每亩3000元的标准向涉及到的崇义、木楼等5个乡镇的有关行政村实施了征地补偿。时隔几年后,某些行政村称当时征地时未对他们给予补偿。此问题提出来之后,为了解除疑虑,交通部门在国土部门查看土地档案,找到了有力的证据,一切手续齐全,补偿全部到位,不仅平息了群众的情绪,而且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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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经济损失 档案 土地 单位 用地 征地补偿 交通部门 经济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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