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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农村养殖业用地,刻不容缓
作者姓名:刘玲玲
作者单位:通许县国土资源局
摘    要:日前,笔者在调研中发现,农村以养殖业为名圈占可耕种土地的现象相当普遍。有些养殖户私自改变耕地用途或现状,破坏耕作层,硬化地面,建造永久性建筑物;有的以养殖业为幌子,建两层或三层住宅。

关 键 词:养殖业 耕地 违法占地 农村土地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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