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的问题及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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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余瑞波.试论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的问题及对策[J].南方国土资源,2004(2):3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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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余瑞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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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赋予了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部门行使对土地权属争议(纠纷)的调处职能。过去几年,我们在具体办案过程中,加强学习,认真探讨,不断摸索、推陈出新,调处了多起大案要案,也职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但是,时代在发展,环境在变化,“顺变”与“应变”无疑已成为新世纪的潮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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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权属纠纷 中国 《土地管理法》 调解工作 农村土地 工作方法 司法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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