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4月1日,从台州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今年以来,台州市国土资源局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的“五不准”规定和占用耕地“六个一律不准”规定,全面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补充制度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去年建成11个基本农田建设示范乡镇,全年垦造5405亩耕地,完成土地整理21.42万亩,比上年增长6%,建成标准农田18.84万亩,比上年增长12.3%,建设用地复垦净增耕地4376亩,其中宅基地复垦增加耕地2943亩,连续十二年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了加大基本农田保护的巡查力度。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都成立了执法巡查队伍,在村一级设立了国土资源协管员,将基本农田保护列入巡查重点,坚持动态巡查、重点检查和立案查处相结合,确保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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