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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土资源所档案管理的思考
引用本文:马聿浩.对国土资源所档案管理的思考[J].浙江地质,2012(6):54-56.
作者姓名:马聿浩
作者单位:建德市国土资源局
摘    要:一、档案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从法律的精神上来看,档案具有凭证价值和法律效力,为我们提供各种历史资料、数据,对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起了很大的作用。

关 键 词:档案管理  国土资源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组织  保存价值  历史记录  法律效力  历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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