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5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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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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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进入5月以来,我国南方和北方局部地区出现强对流天气,广西、江西、重庆、贵州和山西、新疆部分地区因暴雨引发多处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造成了不同程度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批示精神和2005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2005年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小苏副部长将亲自带队到重庆、湖北(以三峡库区为重点)进行检查。其他检查组也将于6月上、中旬陆续出发,对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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