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计量认证合格机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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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计量认证海洋评审组于2004、2005年按照《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的要求,对2003、2004年申请计量认证的海洋环境监测机构进行了计量认证评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认为这些机构满足计量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的要求,批准计量认证合格,特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证书有效期五年。现将其证书有关内容公布如下:机构名称:青岛环海海洋工程勘察研究院证书号码:(2004)量认(国)字(Z2326)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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