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石走私第一案呼唤加强地质遗迹资源管理法制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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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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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前,“中国古生物化石走私第一案”在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围绕“化石是不是文物”和“走私古生物化石能否以走私文物罪定罪量刑”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该案由杭州海关于2004年11月在宁波北伦港破获,共查获各类珍贵化石2925件。庭审时,一名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说:化石不是文物,不能以“走私文物罪”定罪量刑。目前,古生物化石管理主要由国土资源部负责。管理的主要法规依据是《古生物化石管理办法》,其主要内容注重规范化石的挖掘开采;对化石的出境,只有一条正面的规定“因科学研究、教学、科普展览等,需将古生物化石运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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