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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流转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引用本文:卢吉勇,陈利根.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流转的现状、问题与对策[J].国土资源,2001(6).
作者姓名:卢吉勇  陈利根
作者单位:南京农业大学土地管理学院
摘    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的逐步加快,集体土地使用权尤其是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变得日趋活跃。目前;全国各地尤其是一些国家试点单位在积极地探索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流转活动,并在实践中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成果。然而由于我国集体土地的产权建设仍干完萎,有关土地流转的规章制度还不健全,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流转仍旧没有一个合法的体制和形式。本文试图通过目前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流转的现状和问题的探讨、分析,提出有关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流转制度建设的一些合理化建议。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流转的现状1 流转模式(1)“转权让利”。“转权让利” 的流转模式是指在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流转时,先将建设用地的所有权转为国有,同时补办国有上地出让或租赁手续,收取的土地出让金收益大部分再退还给集体经济组织的一种流转做法。浙江的宁波市和温州市、江苏的常州市基本采用此种做法。它对于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不论规划区内还是规划区外,原则上不再保留集体土地的所有权,通过补办征用手续的方式将需要流转的土地统一转为国有,进行市场流转。在集体土地进人市场以后,其与国有土地共同按照“统一产权,同一市场” 的原则进行管理使用。《上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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