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出县断“陈案” |
| |
引用本文: | 冯业茂.“村官”出县断“陈案”[J].河南国土资源,2008(3):21. |
| |
作者姓名: | 冯业茂 |
| |
摘 要: | 最近,在豫东平原的睢县和宁陵两县,传颂着一个“村官”出县断“陈案”的动人故事。
这个“村官”叫李秀旺,是宁陵县逻岗镇和楼行政村党支部书记。他今年50多岁,在这个职位上已经干了12年。他自2006年2月被该县国土资源局聘任为土地协管员后,化解许多土地纠纷,制止多起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
关 键 词: | 村官 土地纠纷 国土资源局 豫东平原 村党支部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