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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出县断“陈案”
引用本文:冯业茂.“村官”出县断“陈案”[J].河南国土资源,2008(3):21.
作者姓名:冯业茂
摘    要:最近,在豫东平原的睢县和宁陵两县,传颂着一个“村官”出县断“陈案”的动人故事。 这个“村官”叫李秀旺,是宁陵县逻岗镇和楼行政村党支部书记。他今年50多岁,在这个职位上已经干了12年。他自2006年2月被该县国土资源局聘任为土地协管员后,化解许多土地纠纷,制止多起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关 键 词:村官  土地纠纷  国土资源局  豫东平原  村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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