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行政诉讼法》“新”在何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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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战杰.新《行政诉讼法》“新”在何处?[J].资源导刊(河南),20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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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战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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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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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新《行政诉讼法》已于5月1日实施。这次对《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是该法实施25年来作出的首次修改,修改幅度大、涉及面广、影响深远。新法就扩大受案范围、行政机关不得干预、起诉期限延长至六个月、可跨区域管辖等作了新的规定。一、扩大了受理范围原《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受理情形只有8个,没有对土地权利进行列举。新《行政诉讼法》将该规定的受理情形扩展到了12个,将行政机关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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