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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征地工作全面提速
摘    要:“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政府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公告之日起45内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 源

关 键 词:征地工作  提速  四川  征地补偿  安置方案  征收  土地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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