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优先与综合管理的创新实践——《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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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正.保护优先与综合管理的创新实践——《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评析[J].湿地科学与管理,2011(3):6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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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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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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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课题《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0zd&045)的子课题《生态文明政府调节机制研究》的部分研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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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湿地是生物资源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栖息地之一,对四川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破坏湿地会产生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湿地应受法律的保护。为切实加强湿地保护,在国家尚无湿地保护单行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四川省经过反复立法调研,并借鉴其他省份的经验,出台了这一地方性法规,将该省湿地保护管理正式纳入法制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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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湿地 生物资源 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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