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引言青海地下水天然补给资源量265.82亿m3/a,列全国第12位,与蒙古区相当。地下水可开采资源量98.29亿m3/a,列全国第16位,与河省相当。西部盆地和东部河谷平原下水可开采资源量为25.22亿m3与北京市相当。东部经济区(1市县)土地面积为宁夏全区的1.2倍,下水可开采资源量为13.7亿m3/a,之持平,为地下水资源的贫乏区;全地下水现状开采量不到6亿m3/a,宁夏相当,还有较大的开采潜力,但部环湖平原和河湟谷地尤其是湟水流1市8县地下水开采程度已69%,水资源短缺,成为制约东部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的重大瓶问题;全省地下水水质仍处于天然态,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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