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思考——以广西北流市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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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2015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相关决定草案,拟授权国务院在全国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有关规定,广西北流市列入了该项试点工作。这一改革举措对健全北流市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进北流市新型城镇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目前,国家尚未出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实施细则,为此,笔者以广西北流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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