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全市首个出台耕地保护激励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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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治钢.宁波市江北区全市首个出台耕地保护激励机制[J].浙江国土资源,2013(4):6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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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治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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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富阳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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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前,江北区在全市首个出台《江北区耕地保护激励机制实施办法》,以全区耕地总量为基数,设立每亩20元的耕地保护激励基金,加大违法用地防控力度。该办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一是突出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原则。该办法设置耕地保护激励机制考核基础分为100分,快速处置情况和违法用地总量情况各占50分。其中,快速处置情况将违法用地30天内未拆除、60天内未复耕(复绿)、90天内未整改到位的均列入扣分范围。并明确全额给予耕地保护工作经费的前提为违法用地无占用基本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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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耕地保护制度 激励机制 江北区 宁波市 违法用地 耕地保护工作 耕地总量 基本农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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