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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四个“严格”规范土地整治项目招投标
作者姓名:陈宏伟  吴江
作者单位:衢州市国土资源局柯城分局
摘    要:一是严格限定招投标项目金额。单项工程预算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招标,一律进入当地招投标中心统一办理招投标有关事项。单项工程预算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招标(不含50万元),统一由项目所在镇(街道)政府组织实施。二是严格审查竞标人主体资格。参加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投标的单位,必须为具有造地、土地整理经营范围的造地公司,具有三级以上资质的市政工程、交通建设、水电水利等相关公司,并为独立法人,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工程业绩、安全记录和履约记录。三是严格实施投标全方位监督。

关 键 词:项目招投标  土地整治  临海市  工程预算  土地开发整理  项目招标  投标项目  政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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