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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利县董集所提出“1233”工作要求
引用本文:王树怀,韩瑞斌.垦利县董集所提出“1233”工作要求[J].山东国土资源,2007,23(10):72-72.
作者姓名:王树怀  韩瑞斌
摘    要:为提高干部队伍对国土资源工作的管理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土地执法的随意性,近日,星利县董集乡国土所提出了“1233”的工作要求,即“一知、二熟、三会、三明白”。一知:知道巡查区域内土地利用情况;二熟: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熟悉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情况;三会:会熟练操作微机,会填写巡查日志,会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三明白:明白岗位职责、第一段]

关 键 词:垦利县  国土资源工作  法律法规  土地执法  管理能力  干部队伍  利用情况  业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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