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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工资分配杠杆促进设计院改企建制
作者姓名:张群林
作者单位:中国轻工总会武汉设计院
摘    要:设计院是以工程技术人员为主的科技服务型单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是由国家计划下达生产任务,工资费用政府财政拨款的纯事业型单位。1983年以后设计院实行收费制,国家停拨了事业费,开始全面实行技术经济责任制,逐步走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道路,形成了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格局。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特别是房地产业的发展,给设计院提供了新的发展契机,为设计院的改革打下了良好的经济基础。随着设计体制改革的深化,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与建立社会主义

关 键 词:设计院 企业化管理 工资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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