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明确压覆矿业权补偿办法 |
| |
引用本文: | 凌熙榕.内蒙古明确压覆矿业权补偿办法[J].西部资源,2014(4):27-27. |
| |
作者姓名: | 凌熙榕 |
| |
摘 要: | <正>为进一步做好国家、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压覆矿业权管理工作,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颁布《关于做好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压覆矿业权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压覆矿业权有关事宜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知》规定,建设项目压覆矿业权的补偿,原则上应按无偿取得与有偿取得区别对待。有偿取得矿业权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所压覆区域涉及矿产资源储量的,依据
|
关 键 词: | 内蒙古自治区 矿业权 补偿办法 重点建设项目 管理工作 国土资源厅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