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当前被征地农民多元化安置补偿途径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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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祁永发,马福贵.青海省当前被征地农民多元化安置补偿途径探析[J].青海国土经略,2015(1):2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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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祁永发 马福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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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海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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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土地是农民工作和生活的重要场所和生存基础,对农民具有生活、就业、直接收益、财产继承、地产增值、重新获取六种效用,这些效用在现阶段,综合体现在土地对农民的社会保障方面。据研究,土地的社会保障效用可达到农村土地总效用的51.32%。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全省征地面积持续增加,征地面积达47.35万亩,被征地农民达到18.46万人。农民被动失去土地,理应以社会保障来代替其原来以土地保障为主的农村社会保障,这就是"以土地换保障",但我省现行的征地补偿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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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征用 征地面积 安置补偿 征地补偿 农村土地 货币安置 生存基础 增值收益 财产继承 城乡一体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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