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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地督察公告(第10号)——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等6个区(县、市)土地违法违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摘 要:
2014年3月,国家土地总督察决定对内蒙卉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安徽省太和县、河南省永城市、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实施限期整改。目前,6个地区已经完成了有关问题的整改.经圜家土地总督察批准同意结束限期整改工作。
关 键 词:
乌兰察布市
整改工作
土地
集宁
违规
违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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