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 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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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农业(农牧)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确立20年来,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一直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为科学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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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基本农田保护 国土资源部 保护制度 农业部 永久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国土资源局 资源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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