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 建立第一支乡镇土地协管员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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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永强,方也,孙周.乐清市 建立第一支乡镇土地协管员队伍[J].浙江国土资源,2007(3):63-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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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永强 方也 孙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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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月12日,乐清市柳市镇政府在该市国土资源部门的指导下,率先成立了第一支乡镇土地协管员队伍。该镇土地协管员队伍共有10人组成,由柳市镇政府公开向社会热心国土事业的社会青年进行聘用,聘用对象主要为应届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无不良记录,作风正派。聘用通过笔试、面试、组织讨论、集体决定的方式进行。聘用后,由乡镇政府与个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实差额聘任和一年试用期制,工资实行全年制,由镇政府全额予以解决。在正式上岗前,该镇还邀请了市国土资源部门领导就土地法律法规、政策知识进行了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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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乡镇政府 乐清市 国土资源部门 退伍军人 法律法规 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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