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6年3月18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宜阳县三乡乡下庄村陈汉聚和陈焕堂土地权属纠纷。对于这起长达十余年之久的案件,市中院的法官们并不陌生,但当市中院正准备开庭审理的时候,却突然收到了原告陈汉聚的撤诉申请,十余年纷争最终以原告的撤诉而告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原来,陈汉聚和陈焕堂均为宜阳县三乡乡下庄村一组的村民。陈汉聚居住房屋为其祖上遗留老宅,1953年土地改革时期,政府为其父陈遂胜颁发了土地房产所有权证,但其再未换发新证。1974年,陈焕堂经三乡乡下庄村委批准宅基地一处,位于陈汉聚宅基西侧,并于1975年建成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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