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信访复核意见是否具有可诉性?
引用本文:李莹.信访复核意见是否具有可诉性?[J].南方国土资源,2017(6).
作者姓名:李莹
作者单位: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摘    要:正案情简介:马某系N县临江乡移民。因修建水利工程的需要,2003年8月14日马某与接收地政府签订了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协议书,该协议明确,按照当时国家批准的3.36倍土地补偿标准,将安置补偿费汇至接收地政府之后,该款项已按协议支付到位。2006年8月,国家发改委作出批复,将移民的安置补偿费由3.36倍调整至10倍。N县移民办将调整增加的6.64倍安置补偿费全额兑现,并拨付给了马某原来所在村落。马某认为,增加的安置补偿费应拨付给现移民接收地,而不是原所在村落。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