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日,省国土资源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探矿权管理的通知》。该通知是按照国务院和河南省人民政府有关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及加强地质工作的有关意见的要求,为加大我省勘查力度,规范探矿权人的勘查行为,经省政府同意做出的。通知要求新立探矿权的普查工作期限最长为3年,包括以前已设立的普查探矿权,到期需要延续的,可以再延续一次2年详查,到期要提交详查储量报告,并办理探矿权保留手续;通知还要求以前已设立的详查探矿权,除煤等个别矿种到期可以再延续一次2年勘探外,其它矿种原则上不再延续;该通知还要求探矿权保留的期限为1年,在此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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