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第一阶段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6]2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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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的要求以及全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为确保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各项任务如期完成,经国务院同意,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会同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将于2006年12月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第一阶段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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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开发秩序 矿产资源 国土资源部 检查验收 一阶 工商总局 环保总局 安全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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