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浏阳国土局原党组书记受贿一审获刑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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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利用用地审批、征地拆迁、土地交易、人事调整等职务之便,浏阳市国土资源(管理)局(以下简称浏阳市国土局)原党组书记聂某,先后14次索要或非法收受单位和个人财物折合人民币645890元、港币10000元。浏阳市人民法院对聂某受贿案一审宣判:认定聂某受贿罪名成立,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12万元,其犯罪所得财物全部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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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浏阳市 国土局 湖南 征地拆迁 土地交易 国土资源 人民法院 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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