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20年12月,浙江省第四批“无违建县(市、区)”、第五批“基本无违建县(市、区)”名单出炉,嘉兴市南湖区、桐乡市、嘉兴港区上榜,至此,该市9个创建主体全部创成“基本无违建县(市、区)”,在全省率先实现“基本无违建县(市、区)”全覆盖。2013年以来,嘉兴市深入贯彻浙江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开展“三改一拆”行动和“无违建”创建工作,结合“五水共治”、美丽乡村建设、小城镇综合整治、“低散乱污”企业腾退等工作,以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加快工作推进,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巩固工作成效,拆改结合,以拆破局,破而后立,通过8年的持续努力,实现存量违建基本“清零”,城乡环境面貌显著提升,保障了该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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