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地方问题”浅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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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质斌.“海洋地方问题”浅探[J].湛江海洋大学学报,2002,22(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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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质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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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海洋地方问题”是20世纪后期才产生的,问题的产生有其客观的,法律的依据,核心内容是中央与沿海地方合理的事权分工以及各沿海行政区之间的划界,解决“海洋地方问题”应坚持三条原则;海洋国家所有原则;兼顾各行为主体利益的原则;因地制宜,特事特办原则;中央政府海洋管理的基本职责是处理以国家名义对外的各种海洋事务,关系国家主权,安全和经济命脉的海洋事务,沿海地方政府海洋管理的基本职责是制定,实施地方海洋工作规划和政策等,中央和地方主要责任海区的划分原则上地方管理的海域以12海里为标准,特殊区位灵活处理,沿海地方之间的海域,一是不划齐,联合开发,二是划域标准灵活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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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海洋地方问题 事权分工 海域划界 空间分布 政府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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