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矿井年产不得低于120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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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苏景岳.山西新矿井年产不得低于120万吨[J].国土资源,20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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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苏景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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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山西省近日发布《山西省煤矿管理标准》,明确今后新建工矿井规模原则上将不得低于120万吨/年,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最高规模将不得高于500万吨/年。标准规定,对稀缺和特殊煤种实行保护性开发,禁止越层越界开采和乱采滥挖破坏煤炭资源等行为,新建、改扩建矿井要严格按照批准能力进行建设改造,不得批小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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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瓦斯突出矿井 山西省 煤矿管理 保护性开发 煤炭资源 改扩建 标准 开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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