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注意的几点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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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洪艳 李冬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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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联谊服务中心,山东,济南,250010 南京财经大学,江苏,南京,210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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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6年1月1日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新税法规定5个月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交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新办法"下如何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成为纳税人最关注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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