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步十二法”招招见实效——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的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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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顾标,吕咏梅,范萍.“四步十二法”招招见实效——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的做法[J].国土资源通讯,2012(14):3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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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顾标 吕咏梅 范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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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南通市国土资源局通州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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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南通市通州区位于江苏省东南部,长江下游北岸,东临黄海,西、南依长江,与苏州隔江相望,和上海灯火相邀,区位优势得天独厚。近年来,通州区大胆实践,勇于创新,综合利用经济、法律、行政、技术等手段,积极探索节约集约用地的有效途径,全面推行“批前三引导、批中三约束、批后三跟踪、违约三受限”的“四步十二法”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在全社会营造了节约集约用地的浓厚氛围,为全区社会经济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源保障。为此,通州国土分局连续3年被省国土资源厅评为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被评为全省土地利用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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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通州区 南通市 江苏省 用地 集约 机制 依法行政工作 国土资源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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