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引言 1971年8月在大阪府大和川以南的南部地区,首次发生了光化学反应造成大气污染(以下称为光化学烟雾)危害公众健康的事件。已查明当时的呼吸道综合症发病情况与该地区观测到的高浓度氧化剂的发生有密切关系。另一方面,从当时大气中氧化剂、臭氧等其他污染物的变化与气象条件的变化状况看,观测到的高浓度氧化剂和臭氧是光化学反应生成物。这样,光化学烟雾的发生,与以前的二氧化硫气体、悬浮微粒等一次污染物造成的高浓度大气污染的发生一样,气象条件是一个重要因素。另外,在污染物之间的光化学反应造成新的二次污染物这一点上,与以往一次污染物引起的大气污染略有不同。而且,这种化学反应是在大气中发生的,因此可以直接作为表示大气污染加剧的一个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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