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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执行矿产资源法 振兴有色金属工业
引用本文:费子文.认真执行矿产资源法 振兴有色金属工业[J].中国地质,1986(5).
作者姓名:费子文
作者单位: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 总经理
摘    要:我国矿业界渴望已久的矿产资源法,经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十月一日正式施行.矿产资源法是我国经济法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它明确规定了国家对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管理的重要方针、政策,正确处理了对矿产资源的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放开、搞活与管好的关系,国营、集体和个体三者之间的关系等,这对于开发我国矿业,对于有色金属工业的振兴,必将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我们有色金属工业的各个地质勘探、采矿单位,以及设计、研究部门,都必须认真学习,坚决贯彻执行矿产资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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