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的罪与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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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艳琴.紫金矿业的罪与罚[J].地球,2011(3):4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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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艳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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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地球》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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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紫金矿业污染汀江事件又有了新消息。
1月30日,紫金矿业发布公告称,公司29日收到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有关刑事判决书。紫金山金铜矿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单位犯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000万元,原已缴纳的行政罚款予以折抵后,尚需缴纳约20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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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紫金矿业 环境污染事故 人民法院 行政罚款 新罗区 龙岩市 福建省 金铜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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