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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该不该处罚承租人
摘    要:正案例某乡供销社原有下属计划经济年代棉花收购站一处,面积2.3亩,有旧房5间,由于供销社经营业务调整,多年不再收购棉花,该地一直长期闲置。2016年乡供销社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以20万元期限20年出租给王某建宾馆,双方签订出租合同并对合同进行了司法公证。随后,王某将旧房拆除重建一座三层的宾馆。国土资源局发现后对该乡供销社立案调查处理,做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定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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