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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防雷类别划分标准的区别
引用本文:马金福,鲁山鹰,汝洪博.新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防雷类别划分标准的区别[J].浙江气象,2011,32(4):38-42.
作者姓名:马金福  鲁山鹰  汝洪博
作者单位:1. 湖州市气象局,浙江湖州,313000
2. 浙江省气象局,浙江杭州,310002
摘    要:《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在防雷分类的相关内容上做了诸多修改,为了能更全面的掌握新旧规范防雷类别划分标准的区别,从爆炸危险环境分区和分类、火灾危险场所和一般性工业建筑物的分类以及用于划分防雷类别的年预计雷击次数的阈值及其计算式的变化等方面,逐一分析了防雷分类相关条款的内容及其与旧规范的区别,并通过实例比较了规范的修改对防雷类别划分结果的影响。最后总结了新规范防雷分类的总体变化:爆炸性粉尘环境由2个分区增加到3个,取消了火灾危险环境的分区;提高了对爆炸性粉尘环境、火灾危险环境及一般性工业建筑的防雷安全要求;对于按预计雷击次数划分防雷类别的建筑物,提高了其分类的阈值。按照新规范的计算方法,我国大部分地区计算得到的Ng比旧规范的大,Ae一般比旧规范的要小。因此,此类建筑物的防雷要求的提高与否并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新规范的要求计算其年预计雷击次数,进而判定其防雷类别。

关 键 词:规范  对比  建筑物  防雷分类  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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