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实施注册电气工程师、化工工程师、公用设备工程师、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制度的步伐 |
| |
引用本文: | 李竹成.加快实施注册电气工程师、化工工程师、公用设备工程师、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制度的步伐[J].中国勘察设计,2003(7):31-32. |
| |
作者姓名: | 李竹成 |
| |
作者单位: |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
| |
摘 要: | 2001年1月,人事部、建设部正式出台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制度总体框架及实施规划》(人发2001]5号文)是全面推进勘察设计行业建立执业资格制度的纲领性文件。2003年3月人事部、建设部、交通部又分别出台了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等三个配套文件(人发2003]24、25、26、27号),标志着我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制度正在按5号文件的部署全面启动,积
|
关 键 词: | 注册 电气工程师 化工工程师 公用设备工程师 土木工程师 港口 航道工程 |
Quicken the Implementation of Practice Qualification Rules of Licensed Electrians,Chemical Engineers, Public Equipment Engineers and Civil (Rock) Engineers (Harbor and Channel Project)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