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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海域使用权客体的界定
引用本文:张定军.论我国海域使用权客体的界定[J].海洋开发与管理,2008,25(2):10-17.
作者姓名:张定军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武汉,430074
基金项目:华中科技大学青年社会科学基金 , 华中科技大学国家985基地项目
摘    要:海域作为私权客体,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大体的路径是:从"属于众人共有"到部分归国家管辖,再到作为私权客体.在罗马法上,海洋甚至包括海岸,尚属依自然法而为众人共有的物,不得禁止任何人走近海岸.

关 键 词:海域使用权  客体  界定  近海岸  自然法  海洋  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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